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立德树人、五育并举、融合育人,深化德育过程管理,提高德育管理实效,全面、客观评定每位学生的日常行为,营造良好的校风、班风和学风,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。
二、考核依据
1.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》、《中专生守则》、《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。
2.学校校纪校规及各项管理制度。
3.以学生本人的行为表现为依据,实行量化考核。
三、考核方式
1.为每个学生建立全程、全面、动态评价记录。学生在校期间,每学期每位学生德育基准分为60分,采取减分和加分办法,进行量化考核。
2.各班成立班级德育积分考核小组,班主任任组长,班干部、学生代表作为组员。班内日常情况考核由班级德育考核小组负责,学生德育积分每月汇总后在班级公布一次。各班根据此条例可制定有班级特色的实施方案,但加减分值不可随意修改。
3.学校坚持“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”的理念,实行“全员导师制”。每一位教职工对学生校园内的言行进行鼓励肯定或批评教育,并在系统中向班主任申报德育积分,经班主任审核通过后生效。
4.在德育积分考核中,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,该学生学期德育积分为不及格。
5.校务办负责建立和维护学生德育积分网络平台。
6.每学期末,各班将班级学生学期德育积分汇总表交年级组长存档。年组组长汇总德育积分低于0分的信息上交学生中心处理。
7.此解释权归学生中心。
2022年2月
附件1:德育积分考核管理方式
德育积分 | 考核结果 | 管理方式 | 负责人 |
90分及以上 | 优秀 | 纳入学校评优、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。 | 班主任 |
80分至89分 | 良好 | ||
70分至79分 | 中等 | ||
60分至69分 | 及格 | ||
30分至59分 | 不及格 | 及时提醒、及时改正 | 班主任 |
30分以下(0分以上) | 不及格 | 警告处分,家长到校,发放预警单。 | 年级组长 |
低于0分 | 不及格 | 家长到校,予以试读或劝退处理。 | 学生中心 |
附件2:
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德育积分加减分一览表
一级 目录 | 二级 目录 | 三级目录 | 分值 |
日 常 行 规 | 仪 容 仪 表 | 男生留长发、女生披发 | -2分/次 |
穿戴不符学生身份,如:佩带首饰、奇装异服 | -2分/次 | ||
浓妆艳抹、美甲者 | -2分/次 | ||
穿拖鞋进校进班者 | -2分/次 | ||
未按要求佩带校牌者 | -2分/次 | ||
使用他人校牌或将校牌借给他人使用者 | -4分/次 | ||
未按规定穿校服者 | -1分/次 | ||
文 明 礼 仪 | 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 | -2分/次 | |
在校园墙壁上乱涂乱画 | -2分/次 | ||
不按要求进行两操者(含无故缺席、迟到) | -2分/次 | ||
在教学楼、班级打篮球、踢足球、玩滑板等体育活动者 | -5分/次 | ||
住宿生无故晚归(以熄灯为限) | -2分/次 | ||
互 帮 互 助 | 帮助老师处理班级公共事务 | +2分/次 | |
帮助同学共同进步(学习、生活态度等方面) | +2分/次 | ||
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(如及时制止学生重大违纪、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等) | +10分/次 | ||
对不良行为敢于揭发、检举者 | +5分/次 | ||
拾金不昧的行为者,视情况而给予相应加分 | +2至5分 | ||
在班级中具有其他优良行为(如:一周寝室卫生连续优秀) | +2分/次 | ||
课 堂 纪 律 | 上课迟到 | -1分/次 | |
上课早退 | -1分/次 | ||
违反课堂纪律,如:玩手机、跟同学聊天、睡觉等 | -2分/次 | ||
无故旷课 | -3分/节 | ||
扰乱课堂秩序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| -10分/次 | ||
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、管理的 | -10分/次 | ||
备注:学生旷课达3节及以上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| |||
作业 情况 | 不交作业 | -1分/次 | |
考试 纪律 | 考试迟到(15分钟内) | -2分/次 | |
活 动 系 列 | 班 级
| 参加每周班级卫生工作一次 | +1分/月 |
参加班级实训工作 | +1至3分 | ||
参加班级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(如:文体活动等) | +1分/项 | ||
无故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 | -1分/次 | ||
校 级
|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| +1分/项 | |
获得校级活动一等奖 | +3分/项 | ||
获得校级活动二等奖 | +2分/项 | ||
获得校级活动三等奖 | +1分/项 | ||
无故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 | -3分/次 | ||
区 级 | 积极参加区级组织的活动(各类竞赛、礼仪活动等) | +2分/项 | |
获得区级活动一等奖 | +4分/项 | ||
获得区级活动二等奖 | +3分/项 | ||
获得区级活动三等奖 | +2分/项 | ||
市 级 | 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活动 | +3分/项 | |
获得市级活动一等奖 | +5分/项 | ||
获得市级活动二等奖 | +4分/项 | ||
获得市级活动三等奖 | +3分/项 | ||
家校联系 | 家长 参与 | 参加班级家长会 | +2分/次 |
参加教学开放日活动、关于学校发展等其他校级活动 | +3分/次 | ||
家长能主动与班主任沟通学生的教育工作 | +1至3分/次 | ||
社区 活动 | 学生积极参加社会活动,并由社会相关部门出示证明 | +3分/次 | |
备注 | 1.每一周无任何违纪者加1分;学生干部正常工作内容不予以加分考核;在学期结束时按班级、校级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,并按工作量分别给予+5至+8分。 2.其他使用学生表彰奖励或惩诫处分的情况,参照学校学生奖惩相关制度执行。 3.每学期对团员学生进行考核,并按任务量及完成情况分别给予+3至+5分。 |